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有關決策部署,切實推動全市各級人大學習宣傳實施民法典,根據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的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如下任務責任清單。
一、組織開展民法典專題學習教育
1. 通過人大代表履職網絡平臺,向代表推送學習資料,組織代表學習民法典。
時 間:2020年7月開始
責任單位:人選工委
2. 組織市人大機關干部參加安徽干部在線教育學習,及時完成所設置的“民法典”學習課程。
時 間:2020年7月—12月
責任單位:辦公室
3.將民法典納入市人大機關各黨支部學習的重要內容。
時 間:2020年8月開始
責任單位:機關黨總支
4.舉行市人大常委會民法典專題講座,邀請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安徽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秘書長、安徽師范大學、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學院兼職教授張紅柳作專題輔導。
時 間:2020年8月
責任單位:辦公室、監司工委
5.舉辦基層市人大代表培訓班,將學習民法典作為培訓的重要課程。
時 間:2020年9月
責任單位:人選工委、辦公室、各縣區人大
6.民法典實施后,每個季度組織一次人大代表旁聽典型案例庭審活動。
時 間:2021年1月開始
責任單位:監司工委、人選工委
7.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組織在池全國人大代表和市、縣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參加民法典主要制度與創新專題網絡視頻學習班。
時 間: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
責任單位:人選工委、辦公室、各縣區人大
8.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組織在池省人大代表和鄉鎮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參加培訓班,學習民法典。
時 間: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
責任單位:人選工委、辦公室、各縣區人大
二、推進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
9.把民法典納入“江淮普法行”重點宣傳內容,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市廣泛宣傳民法典。
時 間:2020年8月開始
責任單位:監司工委
10.在池州人大雜志、網站開設專欄,刊發相關文章和全市各級人大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民法典全面有效實施的新聞稿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
時 間:2020年8月開始
責任單位:研究室、各工作機構、各縣區人大
11.召開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座談會,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
時 間:2020年9月
責任單位:辦公室、監司工委
12.召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和“八五”普法安排情況的報告,作出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要求將民法典作為我市“八五”普法重點。
時 間:2021年4月
責任單位:監司工委、辦公室
三、強化民法典關聯地方性法規建設
13.全面梳理已制定的《池州市城市管理條例》《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做好正在制定的《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論證工作,加強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及時發現、整理與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有關法規和文件,按法定程序進行修改或廢止。
時 間:2020年8月—12月
責任單位:法工委、各工作機構
四、加強對民法典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法律權威
14.適時配合省人大常委會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情況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
時 間: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
責任單位:有關工作機構辦事機構、各縣區人大
15.將民法典納入市人大常委會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范圍,及時更新考試題庫。
時 間:2020年8月底前完成
責任單位:法工委、人選工委
16.加強對各縣區人大關于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的指導,印發《關于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的責任清單》,指導各縣區人大參照清單做好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
時 間:2020年8月開始
責任單位:辦公室、研究室、監司工委、人選工委
(注:有多個責任單位承擔的工作任務,排在第一位的 責任單位為該項工作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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