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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0-07-15 09:42 來源:專題專欄 作者:admin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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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法治宣傳教育的最后一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央及省、市委高度重視、沉著應對,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阻擊戰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為進一步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法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安排,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與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繼續在全市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活動目的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勢特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持續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三、宣傳重點
      (一)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二)憲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
      (四)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五)“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六)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七)國家及我省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決議等;
      (八)《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
      (九)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
      (十)各地各部門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
      四、活動步驟
      (一)7月中下旬,根據本地實際舉行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廣場宣傳活動暨啟動儀式;
      (二)7月至9月,各地各部門根據自身實際,開展“普及行”“宣傳行”活動,掀起全省法治宣傳教育高潮;
      (三)10月至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組織若干督查組赴部分縣區和有關部門、單位進行督查,開展“督查行”活動;
      (四)12月,結合“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五)12月下旬,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分別對“普及行”“宣傳行”“督查行”進行總結。
      五、活動方式
      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分別組織開展“三行”即“普及行”“宣傳行”“督查行”活動。“三行”活動方案分別制定,連同本方案一并印發。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堅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動作為推動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和貫徹實施普法決議的重要載體,精心組織,協同配合,抓好推進落實。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動,尤其要充分認識宣傳好實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有計劃、按步驟、高效率地推進學習宣傳活動,實現民法典學習宣傳與實施的有效銜接和緊密配合。要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聚焦“六穩”“六保”,突出宣教重點。要聚焦“六穩”“六保”工作中突出法律問題,重點圍繞基本民生、市場經濟、基層發展等領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關鍵,進一步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要堅持法治宣傳教育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尤其是民法典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
      (三)創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實效。要拓展宣傳渠道,鞏固和提升線上普法工作成果,推廣使用“智慧普法”系統,利用好微博、微信、短視頻等新媒體,運用好融媒體技術,開展移動式、全方位、立體化普法宣傳,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教育氛圍。要創新宣傳方式,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力度,采用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通過微電影、動漫等靈活多樣的形式,講好百姓身邊的法治故事,提高公眾參與度。要注重宣傳效果,力戒形式主義,結合各行業特點和社會需求,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分眾式、差異化普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新時代普法工作的滿意度,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讓法律法規真正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四)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指導。要緊密結合“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以“菜單式分派、項目化推進”方式制定市直部門普法宣傳責任清單,強化各單位、各部門普法主體責任,同時要探索實行第三方評估,加強對落實普法責任制的考核檢查。要推動各地各部門建立完善執法、司法、公共法律服務案例庫,推動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司法過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大格局。要把重點學習宣傳活動列入“七五”普法終期評估驗收的重要內容以及普法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加大督促指導力度。要把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立法調研、工作調研與“三行”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把普法、宣傳與督查活動三位一體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地落實。

      附件:1.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方案
      2.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傳行”活動方案
      3.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動方案

      附件1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方案

      為深入開展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推動全市“七五”普法規劃順利實施,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動,深化法治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為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三、主要任務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以“法律八進”活動為載體,以領導干部和青少年等為普法對象重點,積極發揮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和法治文藝骨干隊伍作用,重點開展以下活動。
      (一)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
      (二)組織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
      (三)組織開展一次全市領導干部憲法法律知識測試;
      (四)分級舉辦一次市、縣(區)直機關法律知識講座;
      (五)分級組織開展一場市、縣(區)機關工作人員旁聽法院庭審活動;
      (六)利用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等普法陣地開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
      (七)組織開展大學生暑期法治實踐活動;
      (八)組織普法志愿者進鄉村(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或其他法治宣傳活動;
      (九)開展第四屆“我與憲法”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
      (十)各地普遍開展一次送法治文藝或法治微電影進鄉村、進社區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普及行”活動的領導,明確任務,精心組織。各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加強指導,通力協作,形成合力。
      (二)各地各部門要將“普及行”活動與“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統籌組織實施好各項活動。同時,要結合實際,精心謀劃有本地區本部門特色的活動,創新活動形式,推進主題活動深入開展。
      (三)各地各部門要注意總結提煉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并及時將“普及行”活動開展情況報市法宣辦。市法宣辦將通過池州普法官方微信、微博等平臺和載體,加強宣傳推廣,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附件2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傳行”活動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工作,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宣傳行”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二、時間安排
      2020年7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三、宣傳重點
      (一)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二)憲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五)“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七)國家、省、市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決議等;
      (八)《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
      (九)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
      (十)各地各部門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黨委宣傳部要高度重視“宣傳行”活動,主動配合各地人大常委會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指導新聞單位積極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報道。市直相關單位要根據《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安排,做好重點時間節點的普查工作。全市上下共同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精心組織。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工作列入重點宣傳計劃,明確宣傳重點、時間節點,抽調專門力量,精心組織策劃,精準有序實施,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及時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動的進展情況和成效,保質保量完成宣傳任務。
      (三)務求實效。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的特色和優勢,采取開設宣傳專欄、專題網頁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報道方式,積極參加“江淮普法行”采訪活動,力爭取得最好的宣傳效果。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把握好時度效,深入一線、走入基層、融入群眾,唱響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斷提高新聞輿論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動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督查工作,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動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開展情況,特別是“普及行”活動情況,督促各地落實“普、宣、查”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增強活動實效,推進“七五”普法決議貫徹實施,推進法治學習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助力“六穩”“六保”工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三、督查重點
      (一)“江淮普法行”活動部署安排情況以及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宣傳情況;
      (三)憲法、民法典等法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情況;
      (四)《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五)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六)“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七)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八)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決議等貫徹實施情況;
      (九)《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宣傳落實情況;
      (十)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學習宣傳情況。
      四、督查時間
      2020年10月至12月中旬
      五、督查安排
      (一)各縣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對本地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并于12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報送“督查行”活動總結。
      (二)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若干督查組,由常委會負責同志帶隊,抽查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活動開展情況。抽查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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