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修改《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調研,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紀良才和農工委主要負責同志分別帶隊赴石臺縣、青陽縣開展實地調研。
調研組實地考察了秋浦河橫渡鎮塘田街大橋處和香口大橋處河道采砂治理成效點、八都河廟前鎮玉屏村段和青通河蓉城鎮百花村段非法采砂整治點后,召開了由市、縣水利部門和部分鄉鎮負責同志以及8名市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自201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和對《條例》的修改意見建議。會議對《條例》實施以來,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在《條例》執行過程中,各地積極宣傳引導,壓實責任,創新機制,全力實施,成效明顯。
紀良才強調,要匯總梳理意見建議,聚焦問題,突出重點,加強研究論證吸納,認真做好《條例》修改工作,努力使《條例》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紀良才要求,一要持續做好《條例》的宣傳工作,使《條例》家喻戶曉;二要持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到從采砂審批到結束的全過程閉環管理;三要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人力和信息化手段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重點河道區域的巡查,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四要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五要壓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條例》全面落實到位。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