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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人民同心 與時代同行

      發布時間:2024-09-20 10:32 來源:池州人大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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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池州的70年實踐綜述

      汪秀祥 鄧柱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今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在推動國家發展、人民幸福、民族復興的歷程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展現出巨大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功效,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我們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各國家機關職能作用,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中力量辦大事,不斷戰勝前進道路上各種世所罕見的艱難險阻,我國各民族長期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我國社會長期保持和諧穩定。70年的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伴隨著歷史的腳步,池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01年1月隆重召開,大會正式選舉產生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3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池州大地生根發芽,煥發勃勃生機,譜寫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生動的池州實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實把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到人大依法履職全過程各方面,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2001年1月5日至9日,池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圖為大會現場。

      櫛風沐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池州大地深深扎根

      穿越漫長的時光隧道,回望來時路——

      新中國成立以來,池州經歷了“兩撤三建”的特殊歷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池州也走過了一段不平凡的發展歷程。

      1949年5月,池州專區成立。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當時各縣(特指貴池、東至、石臺、青陽)以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1954年以后,各縣先后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各縣正式建立。貴池縣、青陽縣分別于1954年11月、7月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59年5月,東流、至德兩縣合并為東至縣。1961年9月,在延續東流、至德兩縣人民代表大會歷史屆次的基礎上,召開了東至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65年7月,國務院批準設立石臺縣。1966年3月,石臺縣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1966年以后,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響,各縣均未召開人民代表大會。1981年至1982年,各縣先后恢復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始設縣人大常委會為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1988年6月,恢復設立池州地區。同年12月,中共池州地委人大工作辦公室正式設立。1993年7月,中共池州地委人大工作辦公室升格為池州地區人大聯絡委員會。1996年4月,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池州地區人大聯絡委員會改為省人大常委會池州地區工作委員會,作為省人大常委會在池州地區設立的工作機構,對省人大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時光流轉,步履不停。2000年6月,國務院批復同意撤銷池州地區,成立池州市。2001年1月5日至9日,池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至此,我市人大工作掀開了嶄新一頁。

      履職盡責,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和功效

      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迸發出蓬勃向上的力量,推動著池州的發展和進步,留下了一串串閃光的足跡……

      23年來,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充分發揮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人事任免等職能作用,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彰顯了獨特的制度優勢和功效。

      堅持正確依法有效監督,切實增強監督實效。讓我們把時間的指針回撥——2001年3月,剛剛成立的池州市一屆人大常委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執法檢查,有力震懾了制假售假行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執法檢查,也是人大監督工作的“首單”。

      2001年8月至12月,市一屆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市人大代表,歷時四個多月對市公安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和市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進一步規范了公安、工商部門的執法行為,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影響。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工作評議。


      2001年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工作評議。圖為評議市公安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大會現場。 

      2011年10月,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對全市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進行專題詢問,加快了全市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步伐。這是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專題詢問。

      …………

      這一個個首次,開啟了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序幕。2001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共聽取審議工作報告417項,開展執法檢查60項,開展工作評議39次,開展專題詢問13次。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寓支持于監督之中,不斷創新監督方式,突出監督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務求監督實效,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發展是第一要務。歷屆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經濟工作的監督,根據不同的經濟形勢及時調整監督的重點。尤其是近年來,聽取審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安徽自貿試驗區池州聯動創新區建設、推進“雙碳”工作等專項報告,開展半導體基地建設、八大新興產業雙招雙引、產業基金等專題調研和擁江發展集中視察,聚焦改善營商環境等方面開展專題詢問和執法檢查,對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持續開展全覆蓋跟蹤督查,督促政府全力推進產業強市不斷取得新進展。


      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赴安慶視察擁江發展情況并召開座談會。圖為座談會后兩市人大常委會簽訂合作協議。

      農業穩,則大局穩。一直以來,農業農村工作是廣大代表關注的熱點,也是每年代表議案建議的焦點,更是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點,綜合采取多種監督方式,助推政府不斷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特色農業產業,積極推進脫貧攻堅,著力促進鄉村振興。

      加強對“一老一小”等事關民生工作的監督,持續加大監督力度,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不斷提升審判檢察工作的質效,切實維護公平正義;加強對生態環保工作的監督,嚴格落實聽審環保工作年度專項報告制度,廣泛動員代表參與環保監督工作,推動池州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23年來,只要是事關池州高質量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事項,市人大常委會都緊抓不放、持續發力,力求做到督有成效。風光如畫的清溪河、碧波蕩漾的平天湖、環境幽雅的濕地森林公園……不僅見證了池州人大監督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也見證了池州人大真抓實干、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

      突出“小快靈”立法,充分彰顯立法的引領保障作用。2015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正式作出決定:包括池州在內的6個設區的城市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2016年1月9日,池州市三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序規定》,標志著池州“首法”誕生。從此,池州的法治建設翻開了新的篇章。

      8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構建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斷完善立法工作機制,以“小切口”“小快靈”方式推進立法,注重急用先行,優先安排改革發展急需、群眾熱切期盼事項進入立法程序,通過立法固化成熟做法,系統研究謀劃解決問題的辦法舉措,引領、規范、保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8年來先后出臺了13部立得住、有特色、真管用的“民生良法”,其中有多部法規開創了地方立法的先河。比如,2019年出臺的《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實現了全國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領域地方立法零的突破,獲2020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2022年出臺的《池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為規范我省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池州經驗”,成功入選2022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辦法》是全國首部專門就旅游垃圾管理出臺的地方性法規,將極大提升池州旅游景區的品質,推進池州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為全省提供了一個“小快靈”立法的典范……強化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讓基層“金點子”搭上立法“直通車”;發動代表小組深入到群眾中,廣泛征求基層和群眾對法規草案的意見建議;將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開到群眾家門口,聽取群眾原汁原味的想法……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過程中深入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努力做到讓每一部法規都裝滿民意。不久的將來,《池州市農村供水條例》《池州市九華黃精發展促進條例》等一部部事關民生的法規還將接續出臺,池州市人大常委會將繼續以法治的力量守護人民的利益,推動事業的發展。

       

      《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實施后,使池州的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科學化,更好保障實現了城市水環境、水安全、水生態、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有效提升。圖為經過海綿城市改造的濕地公園廣場。

      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從2001年第一次作出“關于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撤地設市后市區兩級事權劃分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23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抓重點、議大事、求實效,著眼各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的重大問題,抓住事關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心關注的重要事項,依法作出決議、決定136項。

      三屆市人大常委會三次作出關于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持續有效推動法院解決“執行難”;連續三屆督促政府落實人民代表大會決定,高質量建成“池州城市客廳”——主城區濕地森林公園;創新作出“生態檢察”決定,推動“檢察藍”守護“池州藍”……這一件件決議決定的有效落實,成就了池州人大歷史上的一段段佳話。


      主城區濕地森林公園鳥撖圖

      人事任免權是國家權力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23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任免有機統一,堅決貫徹市委的意圖,嚴格落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中作供職報告、任后開展向憲法宣誓等程序。加強干部任后監督,常態化開展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述職制度,并開展滿意度測評,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切實增強宗旨意識、憲法法律意識和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意識,有效保障了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行。

      植根人民,用心譜寫全過程人民民主在池州的生動實踐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23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密切聯系人民群眾,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

      建立健全“雙聯系”制度。人大工作的主體是代表、基礎在代表、成效看代表。市人大常委會自成立那天起,就始終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聯系。從2009年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走訪基層人大代表制度,到2018年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雙聯系”制度;從廣泛邀請人大代表參加人大履職活動,到建立列席常委會會議代表座談會常態化機制;從人大常委會聯系走訪人大代表,到推動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全覆蓋建立聯系走訪人大代表機制,人大常委會和“一府一委兩院”聯系走訪人大代表的機制日益健全、意識日益增強、形式日益靈活、效果日益提升,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得到充分尊重,政治榮譽感更加凸顯。

      積極構建代表履職平臺。始終加強代表小組規范化建設,推動代表混編履職,充分發揮代表小組的履職陣地作用;在全省率先探索實施代表專業小組建設,充分發揮代表的專業作用,為常委會履職提供專業參考;全覆蓋建設鄉鎮、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和村級人大代表聯絡站,暢通人大代表聯系群眾“最后一公里”;升級改造代表履職網絡服務平臺,實現省、市、縣、鄉一體化,以信息化促進代表履職高效化、便捷化、精準化。


      為代表履職提供保障。從一屆開展一次代表培訓到每年舉辦一次代表履職培訓班,從每年開展代表工作兩項評選表彰活動增加到開展四項評選表彰活動,每屆市人大常委會在提升代表素質和能力、增強代表履職意識和動力方面不遺余力。近年來,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持續深入開展“關注民生提建議、五級代表在行動”工作,在行動中創新打造“黨建+代表”工作模式,通過強化黨建引領,促進代表充分履行職責、發揮表率作用。持續強化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牽腸掛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關鍵小事。

      2022年,石臺縣人大常委會依托村級人大代表聯絡站探索實施“黨建+人大代表”工作模式,被作為典型在全市推廣實施。圖為石臺縣仁里鎮緣溪村“黨建+人大代表”工作情況示意圖。

      如今,在池州農村和城市社區,“有事找代表,遇事靠代表”逐漸成為民意表達新常態,“群眾有呼聲,代表有回聲”逐漸成為民聲呼應新局面,人大代表已逐漸成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固本培元,努力打造“四個機關”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歷屆市人大常委會十分注重加強自身建設。23年來,市委先后5次召開全市人大工作會議,出臺專門文件,推動解決常委會自身建設特別是組織建設中的一些實際問題。經過23年的發展建設,市人大專委會逐步健全到9個。市人大常委會內設機構增加到9個工作機構、2個辦事機構。自一屆以來,制度建設便貫穿人大自身建設始終,先后制定完善了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工作評議暫行辦法、專題詢問辦法等一批規范自身履職行權的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充滿生機活力的制度機制。

      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以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打造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的目標要求,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堅持強化理論武裝,嚴格落實常委會黨組“第一議題”學習制度,積極營造機關學習氛圍,夯實理論根基,提高業務能力;堅持加強機關黨建工作,以創品牌促提升,以黨建帶群建,促進黨建群建和人大履職深度融合;堅持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通過采取一人多崗、駐村掛職、讀書分享等措施,加大對年輕干部的培養使用力度;堅持改進工作作風,突出“干”字當頭,“實”字為先,“效”字為要,以清單化推進各項工作落實。機關各項工作齊頭并進,綜合考核連續多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人大工作最堅實的支撐在基層,最生動的實踐也在基層。一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注重加大對基層人大尤其是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導。堅持每屆舉辦一次鄉鎮、街道人大負責同志履職培訓班,召開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推進會,出臺關于加強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見,制定鄉鎮街道人大工作事項清單,開展鄉鎮人大預算監督培訓,不斷推進鄉鎮街道人大建設和履職規范化。2020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指導貴池區人大常委會積極創新思路、推行建立“街道居民議事會制度”,拓寬了基層群眾有序參與政治的渠道,豐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城市治理實踐。

      歷盡天華成此景,人間萬事出艱辛。從探索完善、創新發展,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23年的履職實踐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池州70年實踐征程中一段非常重要的歷程,為推動池州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這根本在于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科學指引,在于中共池州市委的正確領導,在于歷屆市人大代表的共襄盛舉,在于市“一府一委兩院”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

      歷史照亮未來,征程未有窮期。肩負人民的重托,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繼續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池州篇章貢獻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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