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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關于加強人大信息工作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18-12-06 16:18 作者:admin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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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620日市人大常委會

      秘書長、室主任會議通過

      201893市人大常委會

      秘書長、室主任會議修訂)

       

      進一步加強我市人大信息工作,推進人大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信息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成立以秘書長為組長、辦公室、研究室主任為副組長、機關各工委副主任為成員的信息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研究室信息調研科負責。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和“兩院”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人大信息工作,并建立工作網絡,使人大信息工作常態化。

      二、信息要求

      (一)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所作的決議決定及其落實情況;

      (三)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新舉措、成功做法及經驗;

      (四)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

      (五)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落實情況;

      (六)人大信訪工作情況;

      (七)人大常委會重要會議、活動情況;

      (八)人大及其常委會機關自身建設情況;

      (九)人大工作中其他新情況,面臨的新問題及意見建議。

      三、信息報送

      一是內容真實,反映事情的本來面目,不刻意編造;二是語言精煉,做到結構緊湊,層次分明,條理清晰,文字簡潔。動態類信息不超過300字,工作經驗類信息不超過500字,調研和代表建言類信息不超過1800字;三是堅持一事一報,并按標題、內容和署名的格式要求上報;四是編報及時,動態和經驗類信息在一個工作日內,調研和代表建議類信息在一周內報送報送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信息調研科郵箱(czrdxx@126com),不接受個人單獨報送。信息調研科將從上報信息中,擇優選登市人大網和上報省人大。

      四、信息網絡及責任

      (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各科(行政科除外),各工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辦公室(研究室),縣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和九華山人大工委相關科室為市人大信息報送網絡責任單位,科(室)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人;

      (二)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各科室、市“兩院”及九華山人大工委每月至少報送有效信息3;各縣、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每月至少報送有效信息15

      (三)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信息調研科負責信息的催報、收集、編輯、上報、統計工作。

      五、計分辦法

      (一)“池州人大”網站采用信息每條計10分。

      (二)“安徽人大”網站采用信息每條計20分。

      (三)《要情快遞》(含基層熱點、代表視點)采用信息每條計50分。

      (四)省人大“約稿”采用每條計100分。

      (五)省、市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加100分(有多位領導批示的只計1次)。

      (六)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信息調研科不參與計分考核。

      六、稿酬標準

      (一)“池州人大”網站采用每條信息稿酬10元。

      (二)“安徽人大”網站采用每條信息稿酬20元。

      (三)《要情快遞》(含基層熱點、代表視點)紙質載體、《上報省委信息》采用每條信息稿酬50元。

      (四)省人大“約稿”采用每條信息稿酬100元。

      (五)省、市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加付稿酬50元(同一條信息有多位領導批示的只計1次;不含非人大途徑報送的信息)。

      (六)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信息調研科工作人員采編在本級的信息不計稿酬,其他標準相同。

      七、考核與獎勵發放

      (一)市人大研究室每季度將全市人大信息報送和采用情況通報一次,并在機關政務信息欄公布;按季度兌現稿酬。

      (二)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每年依據各網絡成員單位完成任務和積分情況開展信息工作評比,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若干名,并提出表彰意見,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室主任會議審定后,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給予表彰。

      (三)對獲得省人大年度好信息的作者,另行獎勵。

      本暫行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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