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重要發布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登)

      發布時間:2019-01-07 10:27 作者:admin 閱讀次數:
      【字體大小:



                                            (2019年1月6日在池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金 慶 豐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堅強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履職、主動作為、務實創新,實現了本屆人大常委會工作的良好開局。一年來,共召開9次常委會會議,制定1部地方性法規,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25項,開展執法檢查2次、專題詢問1次、工作評議2次,作出決議決定10項,發出常委會審議意見書、主任會議議事意見通知書22份,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41人次。

          一、注重立法質量,積極主導地方立法

          加強立法統籌。換屆后,圍繞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重要事項,廣泛征集立法項目,統籌制定五年立法規劃。對《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草案進行深入論證,該法規經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組織開展《池州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的調研、論證工作。配合征集意見建議,《九華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修正后施行。還配合省人大常委會開展15部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擴大公眾參與。恪守立法為民,拓展公眾參與立法途徑。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等,廣泛征求人民群眾、基層單位、相關部門、專家學者的意見。健全法規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邀請代表參與立法論證、調研、審議等工作。開展立法協商,及時聽取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對法規草案的意見建議。設立6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堅持每件法規草案聽取基層的意見,使立法工作更能切合實際、反映群眾意愿。推進立法能力建設。制定工作規則,規范、細化地方性法規論證、審議程序,完善立法機制。加強立法隊伍建設,組織人員培訓,系統學習立法知識。從全市法律、環保、城建、歷史人文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中,遴選22名同志擔任新一屆市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和立法專家顧問,邀請他們參加立法工作,發揮參謀智囊作用。

          二、聚焦重點難點,努力增強監督實效

          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關于“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提出應突出規劃與年度計劃的銜接,迎難而進,朝著實現規劃目標的方向努力。聽取和審議關于2018年上半年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工作意見的報告,就突出項目建設、加強經濟運行調度提出意見。為推動營商環境的改善,首次對駐池單位開展監督,審議關于實施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對池州銀監分局、人民銀行以及在池的8家銀行開展專題詢問,要求致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聽取和審議關于市場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并對市工商質監局工作進行評議,就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強化服務發展措施提出意見。開展深化醫養結合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審議意見辦理情況跟蹤檢查、全域旅游示范市創建工作情況調研,就落實重點工作、促進產業發展提出意見。

          加強對“三大攻堅戰”落實情況的監督。開展《預算法》和《安徽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執法檢查,審議預算執行、市直基金預算調整、審計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等報告,支持和推動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預算管理,強化政府性債務監管,統籌做好促發展、防風險工作。推進全口徑預算審查監督,深化部門預算審查,建設市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著力實現預算審查監督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首次聽取了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年度綜合報告,提出應全面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措施,著力提高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資本運營效率。組織視察扶貧工作,就產業扶貧、精準脫貧提出建議。開展農業產業振興、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旅游、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等專題調研,聽取和審議關于全市休閑農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就推進脫貧攻堅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機結合、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提出意見。聽取和審議2017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組織人大代表對“五治行動”進行視察調研,督促環保突出問題尤其是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開展以“保護生態環境、共創綠色家園”為主題的“環保世紀行”活動,對市環保局工作開展評議,著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

          加強對民生工作的監督。組織《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執法檢查,以問題為導向提出系統監管的意見。繼續開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動,推動做好舌尖上的安全工作。開展《防洪法》執法檢查審議意見辦理情況跟蹤檢查,支持解決一些影響防洪安全的突出隱患。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調研,提出應落實科學管理措施,改善硬件設施,實現安全順暢。聽取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情況的報告,支持加大力度深入開展專項斗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調研,針對突出問題提出綜合施策的建議。開展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審議意見辦理情況跟蹤檢查,促進確權登記工作中的不規范問題得到糾正,保障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聽取和審議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后管養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城鄉低保審議意見辦理情況跟蹤檢查,推動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責任和政策,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加強對法治建設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落實司法責任制工作情況的報告,支持“兩院”聚焦主責主業,抓好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職業保障,切實把司法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修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認真開展合法性審查,維護法制統一。聽取和審議檔案管理工作情況報告,就依法治檔、補齊短板提出意見。對宗教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推動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依法解決突出問題。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群眾訴求,依法受理群眾信訪事項34件。召開宣傳貫徹憲法座談會,組織開展第五個國家憲法日系列活動,開展以“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加快建設法治池州”為主題的“江淮普法行”活動,深入推進憲法在我市的貫徹實施。

          三、圍繞中心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

          完善重大事項議決的制度規范。把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部署要求落細抓實,修訂《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促進人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依法決定重大事項。審查批準了2018年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計劃及計劃調整方案,審查批準了2017年度市本級決算。在開展調研、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有關報告的基礎上,依法作出《關于深化生態檢察加強法律監督促進環境保護的決定》,動員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凝聚共抓生態環境保護的合力,推進生態檢察監督協作機制的建立,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換屆之初及時任命新一屆市政府組成人員。貫徹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任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和委員。進一步規范任免工作程序,加強任前審查,實施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后進行憲法宣誓。開展任后監督,組織25名國家工作人員向常委會述職,增強被任命人員憲法意識、人大意識和擔當盡責的意識。

          四、拓寬履職渠道,發揮代表作用

          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制定《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小組)、代表聯系群眾實施辦法》,實行對幾級代表聯系全覆蓋,促進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和創造精神,走訪基層市人大代表逐步常態化。根據代表專業和特長,全年邀請54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邀請20名代表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調研、視察、專題詢問等活動,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

          改進督辦方式,增強議案、建議辦理實效。制定議案、建議督辦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規范方式方法,硬化實化工作步驟。繼續實行主任會議成員領銜督辦、各工作機構跟蹤督辦,并對辦理議案、建議情況進行通報,對辦理工作滯后的2個單位進行約談,開展優秀議案、建議及辦理先進單位評選工作,激發代表履職熱情和承辦單位工作責任感,著力提高議案、建議辦理質量。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2件議案、133件建議以及閉會期間代表提出的11件建議,已全部答復,代表滿意率98.6%。

          加強培訓指導,激發代表工作活力。制定《關于加強代表培訓工作的意見》,明確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培訓內容、方式,促進代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分2期對基層市人大代表進行輪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搭建代表履職平臺,推進代表活動室建設,建立18個代表小組和農業、旅游2個代表專業小組,指導各代表小組在閉會期間開展視察調研,形成專題報告轉交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五、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務實履行職責

          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全面貫徹市委決策部署。圍繞市委總體工作安排,確定工作重點,落實市委立法建議、人事安排建議,切實保證市委意圖、決策要求落到實處。市委研究提出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市政府組成部門向市人大常委會或有關專門委員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制度》,得到認真執行。開展全市鄉鎮、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情況調研,報請市委研究并批轉《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實施意見》,召開全市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推進會,進一步夯實人大工作基礎。

          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國人大、省人大有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研究加強人大工作的措施,列出16項任務清單,逐項分解落實,推進人大工作創新發展。重視加強制度建設,修訂了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等制度,新制定制度11項,廢止5項,推進各項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加強專業培訓,通過集中培訓等方式,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及機關人員專業素養和能力素質。加強作風、紀律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進一步轉變作風。認真開展“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改進和規范調查研究工作。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市人大常委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緊扣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緊扣厲行法治,主動擔當作為,依法履職盡責。

          一、扎實開展立法工作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緊緊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確保制定的法規務實管用。強化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尤其要健全立法公眾參與機制,落實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制度,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充分發揮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

          2019年,計劃審議《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條例》《池州市齊山——平天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就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古建筑和古樹名木保護、犬類管理等開展立法調研、論證。

          二、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堅持把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著力點,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著力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2019年,將突出開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監督,組織深入的調查研究,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對改善營商環境進行專題詢問,組織對有關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大力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加強對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開展《招投標法》執法檢查,依法推動解決招投標領域的突出問題;開展《森林法》執法檢查,推動林業生態保護和林業經濟發展;開展《九華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推動依法管理措施的落實。

          圍繞促進高質量發展、打好“三大攻堅戰”,加強對計劃、預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和審議審計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國有資產管理、脫貧攻堅、生態環境年度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對公路建設情況、平天湖西部生態修復工程進行視察。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開展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管等專題調研。圍繞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效能建設,對市經信委、科技局、交通局、國土局、旅發委工作進行評議,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公益訴訟工作的報告。加強憲法的學習宣傳貫徹,抓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切實發揮備案審查在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法制統一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跟蹤監督力度,對以往的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組織跟蹤檢查。重點對全域旅游示范市創建工作、農業產業振興、農產品深加工、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執法檢查及道路交通管理、宗教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等審議意見開展跟蹤檢查,對生態檢察等有關決議決定執行情況開展跟蹤監督,對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傳染病防治法》執法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開展跟蹤檢查。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任免權

          堅持“遵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則,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認真執行規定,就政府性投資計劃、市本級決算、池州市空間規劃、九華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齊山——平天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等,作出決議決定。

          堅持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規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強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前審查和任后監督,促使被任命人員尊崇憲法、恪盡職守、為民盡責。

          四、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常委會將始終堅持代表的主體地位,積極創新思路、改進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推進池州改革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落實常委會聯系代表、代表聯系群眾“雙聯”制度,增強實際成效。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常委會與代表的常態化聯系,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組織代表向原選舉單位、選民述職,增強代表服務群眾、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研,引導代表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指導幫助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創新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機制,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辦理工作的過程監督,健全辦理情況通報制度,實行辦理過程和結果媒體公開,開展優秀議案、建議和辦理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有效推動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質量的提高。

          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抓好代表活動室示范工程建設,推進活動室規范化運行。

          五、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著眼于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作為首要任務,強化責任擔當,大力創新實踐,提高能力素質,切實履行職責。結合機構改革,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機構建設,健全適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特點、科學高效的運行機制。

          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鞏固和拓展“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成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堅持不懈整治“四風”,突出整治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切實改進作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