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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全國先河 立“池州樣板”——寫在《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之際

      發布時間:2019-12-31 09:06 作者:admin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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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是2020年1月1日,是新年的第一天,也是池州市人大常委會自2015年享有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五部法規——《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在此之前召開的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已審查批準了該部《條例》。值得一提的是,該部《條例》是全國首部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中成功的實踐經驗法制化、規范化的地方法規。

          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試出了“池州經驗”
          作為全國首批海綿城市試點建設的十六個城市之一,池州上下一心、共襄盛舉、不負眾望。自2015年試點建設啟動以來,我市將中心城區18.5平方公里的范圍劃為試點區域,嚴格遵循“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理念”,以生態本底的保護和城市水環境的改善為核心目標,形成流域系統治理的海綿城市建設思路,計劃完成涉及建筑小區、道路、公園綠地、水生態水安全、PPP項目、能力保障等六大類117個海綿城市項目的建設任務,總投資52.38億元。根據計劃,建成了145.4公頃綠色雨水設施,改造和新建93.1公里管網及排水防澇設施,完成26個積澇點整治,區域內澇防治達到30年一遇標準,城市防洪達到百年一遇目標;修復和改造生態岸線9.5公里,試點區年徑流量控制率達72%,雨水資源回用率達到3%;10個黑臭水體完成整治,清溪河、平天湖等城區主要河流水質達標率100%,實現了城市水環境、水安全、水生態、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有效提升。
          從市住建局獲悉,下一步我市將以試點區域為中心,不斷向周邊區域拓展。到2020年主城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標面積超過46%,到2030年達標面積達80%。
      人民群眾滿意度是檢驗工作成效的第一標準。在海綿城市試點建設過程中,我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試點”當成“考試”,把人民群眾當成“主考官”,主動提升標桿,大力實施“海綿+”工程,對全市41個老舊小區、14所中小學、5個公園綠地和1個廣場實施海綿城市改造,涉及改造面積580公頃。建設中不僅解決了老舊小區原有排水管網破損和內澇積水等問題,還積極順應民意訴求,增加停車位、居民休閑活動場地、照明和安防設施等,共惠及2.8萬居民,受惠率超過60%。市民居住環境明顯改善,城市品質得到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不斷增強。
          對此,家住新城明珠、河濱花園小區的居民感同身受。這個小區后面就是紅河,這條河原先是一條臭水溝,河面淤塞嚴重,水體流動性差,垃圾遍地,一到夏天,蚊蠅滋生,周邊住戶窗戶都不敢打開。現在經過治理,不僅讓水“活”了起來,還讓景“美”了起來,修建了綠道、棧道和休閑場地。現在的紅河呈現出的是一幅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生態美景,成為周邊居民休閑鍛煉的優良場所。
          思路決定行動,細節決定成敗。在海綿城市工程實施過程中,市委市政府謀定后動、精準發力,從規劃著眼,從細節入手,堅持打造“精準目標、完備規劃、技術標準三大體系”,著力明晰海綿城市工程空間實施路徑;堅持統籌“分項系統治理、分片整體推進、分類有序實施三個板塊”,著力提升海綿城市工程建設質效;堅持創新“技術、合作、建管三個模式”,著力激發海綿城市樣本示范活力;堅持完善“高位推進、全程監管、智慧監測三個機制”,著力強化海綿城市建設試點保障功效。經過1000多個日夜的奮戰,試點建設任務圓滿收官,并多次安全通過了連續降雨和暴雨的“檢測”,現在的主城區基本實現了“大雨若瓢潑,城市可安然”的目標效果。
          海綿城市建設不僅讓池州在提升“外在顏值”的同時,逐步解決了城市內澇和城市黑臭水體等問題,讓城市改善了“內在循環系統”。可以說既美化了“面子”,又充實了“里子”。今年7月,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三年績效評估結果出爐,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獲得優秀等次,在已獲得中央財政12億元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再獲獎補資金1.2億元。
          “池州海綿城市建設覆蓋率在國內試點城市中名列前茅,因為它使得全市大多數老百姓能夠受益,希望池州市不斷探索海綿城市管理新模式,繼續為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在全國各地的推廣應用貢獻‘池州經驗’”。今年4月12日,來池開展績效評價現場復核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績效評價專家組組長任南琪說。與此同時,他也客觀指出了池州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也存在標準不統一、建管脫節等問題,需要對試點建設中的各項制度、規程、經驗、做法等方面進一步進行總結、提煉和完善。

          海綿城市立法:立出了“池州特色”
          在嘗到了海綿城市建設的“甜頭”后,池州并沒有自我滿足、裹步不前,而是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自我加壓、自我總結、自我提升。今年年初,經過市委的研究決定,由市人大常委會擔綱承梁,在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決定》的基礎上,把這項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制定《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前無先例可循,外無經驗可鑒,一切只有靠自己在實踐中探索和總結。為確保高質量立法,市人大常委會商同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先后組織法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等方面專家和各界代表,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七輪近百次的論證修改和兩次常委會審議,并多次向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登門求教”。最終于2019年10月31日召開的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全票通過。
      《條例》分為總則、規劃和設計管理、建設和質量管理、運營和維護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個章節三十四個條款。其中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循生態優先、自然循環、因地制宜、規劃引領、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市和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強化了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職責,突出了工程質量要求,并對建設管理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作了具體規定。
          在法規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本著精益求精、精雕細琢的態度,認真打磨推敲每句話,甚至每個詞、每個字。“由于是創造性立法,我們在起草和修改法規條文時,認真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廣泛參考了外地政府的規章制度,對《條例》每個條款都備注了詳盡的法律依據和參考資料,并充分考慮和結合池州的生態本底、城市規模、財政實力和民意基礎等實際情況。應該說《條例》融入了‘池州元素’、彰顯了‘池州特色’”,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喻志平介紹說。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條例》時也紛紛為此點贊。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在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時如是評價:“《條例》填補了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立法空白,為全省及至全國提供了可推廣可復制的‘特色經驗’”。 

          海綿城市運維管理:接續打造“池州樣板” 

          如果把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當成一場考試的話,那么池州的試點建設只能說在上半場筆試中贏得了高分,如何把海綿城市建設的成果運營好、維護好、管理好則是一場持久的“面試”。對此,市人大常委會也作了充分考慮,在《條例》中專門用了一個章節對運營和維護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表述。從項目驗收、檔案管理到運營模式、財政預算,從管理責任、管理措施到費用承擔、監督考核等方面都一一作了規定。 

          就管理和考核問題,市住建局局長羅辛平在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時表示,下一步將建立健全評估考核機制,制定按效付費機制與績效考核標準,建立項目邊界明確、責權統一、公平合理的績效考核框架,引進第三方考核機制,形成政府評價、市民評價、第三方評價、自我評價四個方面的綜合評價體系。不僅如此,還將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整治、排水防澇、農村污水、河道管理等涉水系統綠色資產統籌管理,提升綠色資產的綜合效益,延伸擴展海綿城市管理的生態效應,接續打造海綿城市運維管理的“池州樣板”。
          “法律法規的生命在于實施。《條例》的出臺是法治池州建設的創新成果,凝聚了全市上下和社會各界的智慧。那么《條例》的實施,尤其是海綿城市后續運維管理工作,同樣離不開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旭表示,下一步,在《條例》實施過程中將重點對運維管理工作持續關注、跟蹤問效,督促做好海綿城市“后半篇文章”。
          良法善治引領美好生活。《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是我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和成功實踐,相信該部《條例》的實施不僅使我們的池城變得更加美好,也必將使我市的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金慶豐在《條例》表決通過后如是強調:“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此部法規宣傳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法規在批準后及時得到有效全面執行,為我市生態立市戰略的實施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制保障,為建設現代化“三優”池州貢獻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汪秀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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